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潘景果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明霞 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聪聪、巴若易、王若雨、卢晶、苏雪涵及各班班主任老师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见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反映。
联系电话:13613816703
学院
2022年8月30日
(文:苏雪涵 编辑:李延峰 审核:杨明霞)